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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事討論 酒品推廣文 一定要加警語嗎?

作者 pinlilawyer@gmail.com

大家知道po出喝99的文章要加註記警語嗎?

許多網紅、部落客在自己的社群帳號上分享品酒的文章都會特別再加上警語,這是什麼原因呢?那如果沒有寫的話又會怎樣嗎?

這是基於菸酒管理法而生的規定喔!不僅只是規範酒商及網紅或部落客,無論以什麼樣的身分發文,只要是酒類的廣告及促銷文章,皆須明顯標示「禁止酒駕」,並應標示「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」此類文字。

👉🏻受規範的飲品:
只要酒精含量超過容量0.5%的飲料、以及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這類飲料的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,都屬於菸酒管理法裡面的酒類產品。
👉🏻警語的規範:
應使瀏覽者在瀏覽任何一款酒品時,都能同時明顯見到警語,標示警語所用顏色,應與廣告或促銷版面的底色互為對比。

👉🏻可能的罰則:
菸酒管理法第51條:為酒之廣告或促銷而未遵守標註警語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通知限期改正;屆期未改正者,按次處罰。

你會問,我只是分享酒款的心得文給朋友看,也需要加上警語嗎?

📍可能會被認定為是廣告或推銷的文章:
一、在內文中有標示酒類名稱、價格、容量、酒精度或產品簡介,或是其他酒類產品的推薦文字。
二、內文中有宣傳推廣、引起不特定瀏覽者購買慾為目的的文句。

因此,只要你在公開的社交平台上,是可以讓不特定的多數大眾知道所欲宣傳的內容,就容易被主管機關認為是廣告文,若只是單純的品酒文分享口感,雖然你沒有推薦大家飲用的文字出現,也難認定不會被歸類為酒類促銷文,因此,不如大家在有酒類圖片出現,並有搭配文案的貼文時都還是先加註警語,以降低自己觸法被裁罰的風險喔!

📌最後,對於警語的選用也有幾個規定特定項目可供選擇,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也會陸續核准其他警語提供酒商刊登,財政部國庫署固定會將警示圖文範例刊登於官網,如「飲酒過量,害人害己」、「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」、「短時間內大量灌酒會使人立即喪命」……等幾種,大家若有需要用上時,也可到財政部國庫署的官網選用。

這樣大家記起來了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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